通知公告

关于召开二级教职工(代表)大会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工会责任编辑:发布时间:2020-12-04浏览次数:30

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工会文件

校工会发20204

关于召开二级教职工(代表)大会

工作的通知

各基层工会

根据《关于做好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十一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、第七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》(农垦校党发〔2020〕22号)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学校要求各基层单位认真组织召开2020年度二级教职工(代表)大会(以下统称“二级教代会”)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召开时间

2021年3月5日前完成,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。

二、“二级教代会”的审批程序:

1.会前3日提交召开二级教职工(代表)大会的请示(附件1);

2.由校工会负责审批;

3.批准后召开会议。

三、“二级教代会”的主要内容:

1.选举产生本单位“双代会”代表。具体要求请按照 《关于做好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十一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、第七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》要求执行;

2.听取和讨论院(部、中心)长工作报告;

3.听取审议本单位财务工作报告;

4.听取审议基层工会工作报告、工会财务工作报告;

5.讨论通过院(部、中心)的规章制度;

6.各院(部、中心)发展的有关提案解答处理报告;

7.基层领导干部进行述职测评;

8.院(部、中心)务公开情况报告;

9.其他有关本单位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1.为了开好“二级教代会”,各单位要成立“二级教代会”筹备委员会,负责教代会的筹备、组织、领导工作,筹委会主任应由党组织书记兼任,工会主席任副主任,筹委会可下设办公室,可视具体情况分材料组、提案组、宣传组、会务组等工作组。

2.根据《关于做好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十一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、第七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“双代会”代表选举工作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,请将《代表候选人名册》(附件2,3)于12月8日前上报学校“双代会”筹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,12月15日前上报《代表登记表》(附件4,5)及《代表名册》(附件6,7)。

3.基层单位工作报告要征求联系(分管)校领导意见,并经分管校领导审阅。基层领导干部述职每人不超过10分钟。测评工作由组织部负责。

4.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把开好二级教代会当成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来抓,认真组织、制定计划、精心筹备、开好会议,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,真正发挥基层教职工(代表)大会的凝心聚力作用。

5.会后请各单位将举行情况报告表(见附件8)、文件汇编、教职工讨论汇总情况和电子版照片(会场照片、代表讨论的照片或特写场景的照片等5张)报送至校工会(邮箱:byndgh@126.com),联系人:龚勋;电话:6819073

 

附件:

1.关于召开××学院第×届第×次教职工(代表)大会的请示

2.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

3.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

4.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

5.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

6.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册

7.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册

8.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二级教职工(代表)大会举行情况报告表

 

 

 

   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工会委员会

2020年12月3日